根据最新消息了解到,2021年12月23日,相关记者从曾春亮案遇害者家属处获悉,江西省乐安县连环杀人犯曾春亮已被执行死刑,根据受害人熊某美的家属介绍到,他们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接到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曾春亮已被执行死刑,他们的代理律师侯士朝也证实了这一消息,称自己刚接到宜春中院曾春亮案一审审判长的电话,说曾春亮被执行了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根据之前的报道,我们了解到在2020年5月1日,被告人曾春亮从浙江省金华监狱刑满释放返回抚州市乐安县时,因为没有生活来源便起了盗窃的念头,直到2021年7月21日晚上,曾春亮携带作案工具来到江西省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一组被害人熊某美家里,盗窃钱财没结果,便持螺丝刀将康某帅、熊某美划伤后逃离现场,康家向警方立即报案,被警方四处追捕的曾春亮因此怀恨在心,于2021年8月8日,曾春亮又潜入乐安县山砀镇康家,用铁锤锤杀康某国和他的妻子熊某美,并重伤其外孙,在2021年8月13日,曾春亮又持尖刀杀害山砀镇厚坊村驻村干部桂某平;2020年8月16日,曾春亮被警方抓获,2020年12月21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曾春亮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曾春亮在丰城市看守所审判庭接受审理,2021年1月11日上午,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曾春亮死刑,曾春亮当庭表示不上诉,2021年4月20日,网传消息称曾春亮已执行死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曾春亮尚未执行死刑,仍在死刑复核中。